中獎名單

 
#中獎獎項姓名電話中獎發票
1Insta360 Ace Pro 2標準套裝 乙台李O貴0976XXX463CK03218580
2Insta360 Ace Pro 2標準套裝 乙台龍O珍0960XXX503AG58840933
3Insta360 Ace Pro 2標準套裝 乙台楊O達0972XXX183CJ93629363
1《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蔡O財0910XXX292CJ59119679
2《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潘O菁0906XXX257CK64837834
3《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楊O伊0973XXX358AG91834062
4《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沈O桓0953XXX554CW27552893
5《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張O苓0958XXX860CK36845627
6《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廖O成0933XXX176CJ90001302
7《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劉O德0966XXX862CK72689934
8《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林O呈0935XXX948AF70090582
9《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陳O章0919XXX772CK67064582
10《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錢O文0910XXX951CK82995208
11《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蔡O岐0952XXX177CL06304679
12《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龔O琴0916XXX437CK95007706
13《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賴O聰0987XXX832CK05185368
14《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洪O峯0972XXX921CK91719972
15《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雙人單日門票乙名林O瑞0906XXX736CK89255634



 

活動辦法

凡活動期間於全家便利商店單筆發票購買雪碧®/雪碧®無糖寶特瓶600mL任2瓶(含)以上,掃描QR Code進入活動網站成功登錄發票即可參加抽獎。

 

備註:因《載具發票》須等店家上傳購買資料後才會有發票號碼,提醒您,活動後期參加者請務必索取紙本發票,如因載具發票無法於活動期間內上傳,不得要求主辦單位補參加活動抽獎。

 

活動須知

  1. 每張發票僅可登錄乙次,同張發票重複登錄仍以乙次計算;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同張發票購買多瓶商品仍為乙次抽獎資格,且不重複中獎。
  2. 發票之購買日期及活動登錄皆需在活動期間內方符合參加標準,不限當日登錄。
  3. 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要求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請保留發票正本跟明細以便兌獎。
  4.  因各項狀況而不符領獎資格者或自主放棄中獎者,從缺之名額主辦單位不另行重抽。
  5. 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發票(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6. 兌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7. 中獎者若寄回之發票經檢核非《全家便利商店》發票,視同不符合活動資格,請於參加前確認是否符合活動參與通路,以免影響您的中獎權益。
  8. 發票正本/明細為兌獎憑證,發票消費日期需在活動期間2026年06月24日00:00至2026年08月04日23:59內,請於結帳時告知店家印出紙本發票。若存於載具,請上財政部二代電子發票平台印出消費的發票,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
  9. 《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為避免因遺漏訊息等因素使中獎者喪失中獎權益,請參加者務必至活動網站查詢中獎名單。中獎者仍需依兌獎流程寄回兌獎資料,如中獎憑證經活動小組審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者,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不得有異議。
  10. 本活動將透過手機簡訊發送中獎通知,發送次數以乙次為上限,若因個人因素無法確實接收者,主辦單位恕不補發。請檢視手機內有無啟動過濾簡訊功能,部分電信業者提供的「拒收企業簡訊」功能,也可能導致無法正常接收簡訊,各家電信商的查詢及關閉流程可能不同,如需查詢、關閉此功能請自行洽詢所屬電信商。

中獎名單-通知/公布

  1. 抽獎日期:2026年08月06日。
  2. 公布日期:2026年08月11日。
  3. 中獎通知:主辦單位將發送中獎簡訊給中獎者,請依照簡訊指示完成兌獎流程。

獎項《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門票說明:

1、《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音樂節 (以下簡稱「音樂節」) 只限年滿18歲人士參加。如得獎者未滿 18 歲,將無法參加音樂節。如參加者因任何原因無法參加音樂節 (包括但不限於未滿18歲),相關門票亦不可轉售或轉讓,主辦商將不會作出任何補償及不會承擔任何責任。

2、《WATERBOMB KAOHSIUNG 2026》音樂節雙日門票的門票日期為 2026年9月12日及9月13日,唯門票的適用日期、音樂節之詳情及安排將以音樂節主辦機構公布及決定為準。音樂節主辦機構對音樂節相關安排擁有最終決定權。若音樂節主辦機構與參加者之間有任何爭議,音樂節主辦機構保留最終決定權。

3、《WATERBOMB KAOHSIUNG 2026》將使用水柱、水槍、高分貝音響、強烈燈光及特殊舞台效果。為維護參加者健康與安全,孕婦、65歲以上長者、患有心血管疾病、高血壓、癲癇、氣喘或其他不適合參與劇烈活動者,以及對強光、閃光或高音量敏感者,請審慎評估自身健康狀況後入場。

4、主辦商對因音樂節或音樂節主辦機構提供的資訊引起的或與之相關的任何事宜均不承擔任何責任。任何有關音樂節的查詢或音樂節的任何相關資訊應直接向音樂節主辦機構提出。

 

兌獎流程

  1. 兌獎收件截止時間:2026年08月19日(以郵戳為憑)。
  2. 領獎信函: https://reurl.cc/7EgWG9 
  3. 中獎者請自行下載領獎信函,將填妥的「領獎信函」+「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於兌獎收件截止時間前將兌獎資料送達【10476台北市中山區復興北路368號5樓-全家限定 雪碧登錄抽活動小組收】,逾期視為放棄該得獎權利,不得向主辦單位要求任何補償。
  4. 中獎發票正本及交易明細:有效發票係指於活動期間內且須能清楚辨識購買指定品項之發票。已捐贈、作廢、退貨、手開、內容模糊無法辨識、影印、開立統編之發票將視為無效。
  5. 載具發票:須附上載具截圖畫面,且能清楚辨識發票日期/發票號碼/購買明細/載具條碼等相關資料。
  6. 電子發票:請附上中獎發票正本及消費明細。如沒明細者,請自行登錄財政部電子發票整合服務平台(http://goo.gl/FujhRD)查詢所登錄發票之交易明細表或掃描發票上的QR Code將其所顯示之購買明細列印紙本,作為活動參加之依據。
  7. 中獎者需於兌獎收件截止時間內寄回領獎相關憑證,且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所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中獎發票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
  8. 中獎發票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發票正本經兌獎無誤後將全數歸檔,恕不退還)。
  9. 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10. 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11. 依活動舉辦地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在NT$20,001(含)元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中獎者若非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且不得異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12. 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獎項將於2026年09月04日前寄發完成。
  13.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14. 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6年09月10日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15. 活動詳情以活動網頁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2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16. 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本活動之準據法以活動舉辦地之法令為準,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依法解釋之。
 

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協辦單位: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本活動注意事項已載明在活動網頁中,參加者填寫並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同接受本活動辦法之相關規範。如有違反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並得對有關破壞活動人員提起相關訴訟,主辦單位保有活動最終釋義權。
  3.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4. 參加者填寫或提出之資料應屬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參加者,則視同放棄兌換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倘有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行為,主辦單位得提起相關訴訟。
  5. 個人資料運用告知事項
     主辦單位向參加者蒐集個人資料時,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告知參加者下列事項:
     (1) 蒐集機關名稱: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
     (2) 蒐集之目的:A.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B.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C.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消費者保護、商業與技術資訊、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D.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資通安全與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E.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6.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
     (1) 對象:主辦單位(含受主辦單位委託處理服務事務之機構或個人)、參加者所同意之對象、與主辦單位合作推廣本服務之公司。
     (2)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某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7.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參加者就主辦單位保有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參加者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2) 主辦單位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參加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
     (3)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主辦單位因執行本次活動或業務所必須並註明某爭議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4)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主辦單位因執行本次活動或業務所必須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5) 參加者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得向主辦單位查詢。
  8. 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參加者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如果是參與活動所需之資料及類別,主辦單位可能無法進行本次活動必要之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參加者相關活動或服務或活動獎項。
  9. 參加者已受主辦單位告知且充分知悉本活動之一切相關條款所載之內容,並同意主辦單位提供各項業務或服務的相關訊息,以及寄送各項業務之行銷或優惠活動訊息。
  10.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是否涉嫌(及)人為操作(弄)、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加者出示購買或消費之相關憑證,且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並得對有關活動破壞人員提起相關訴訟。
  11. 本活動之所有獎品不得轉換、轉讓或折換現金,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活動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出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如有變動請以網站公告為主。
  12.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項之後果概無須負責,參加者須同意遵守各奬項供應商所列有關獎項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13.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
  14. 主辦單位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參加者參與本活動即同意相關個人資訊由主辦單位於活動範圍內進行蒐集、電腦處理及利用,不逾越特定目的之必要範圍使用,惟中獎者同意授權主辦單位公開中獎者部分姓名及部分電話資訊。本活動之條款是依據中華民國之法律解釋及適用之。若任何條款在中華民國之法律下為無效、不合法或無法執行時其餘條款的有效性、合法性及可行性皆不受影響。
本活動乃由 Swire Coca-Cola 主辦,你所提供的資料僅供管理本活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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