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 嗨 Coke! 暢快吃肉 一同嗨飲(胡同燒肉)

 

活動辦法

活動期間至胡同燒肉消費,凡點購一份活動指定套餐,即送「可口可樂®曲線杯」乙個,點購二份活動指定套餐即贈「可口可樂®曲線杯」2個+刮刮卡乙張+可口可樂®品牌大使收藏摺頁x1。


備註:

  1. 刮刮卡數量有限,送完為止,發放完畢即活動終止,不再加印補發。
  2. 可口可樂®曲線杯,限量6,000份,數量有限,贈完為止。
  3. 可口可樂®品牌大使收藏摺頁,限量3,000份,數量有限,贈完為止。
  4. 兌獎需附上中獎之刮刮卡正本,請務必保留以免影響您的兌獎權益。
  5. 中獎刮刮卡為領獎憑證,如遺失、標示不完整、無法辨識或無法提供正本者,視同無效。

 

《刮刮卡》獎項

獎項

獎項數量

【頭獎】易遊網旅遊券$15,000

共1名

【二獎】胡同美食券$6,000

共1名

【三獎】可口可樂® 醬料碟乙個 (限現場領獎,參考市值$399)

共600名

【四獎】品牌磁鐵小燈箱乙份(限現場領獎,可口可樂®/可口可樂

             ®Zero Sugar/雪碧®

             三款隨機出貨,參考市值$199)

共2500名

【五獎】3種商品免費招待券

  1. 免費招待和牛肉燥飯乙份($120),限下次使用,兌換期限至2026/7/31
  2. 免費招待去骨雞腿肉乙份($220),限下次使用,兌換期限至2026/7/31
  3. 免費招待牛肋條乙份($300),限下次使用,兌換期限至2026/7/31

共2898名


※三、四獎兌獎方式說明:

請於消費當下以「中獎刮刮卡」正本向現場門市人員領獎,逾時恕不提供兌換,使用後由門市人員回收核銷。

 

※五獎使用說明:

  1. 適用門店:胡同燒肉 全台門店
  2. 限下次消費使用,使用期限到2026/07/31,逾期無效。
  3. 本券限來店內用或外帶方能兌換,不適用外送,平/假日皆可使用,恕不能與其他優惠併用。
  4. 本券限抵用乙次,請於點餐與結帳時主動出示本券,使用後由門市人員回收核銷。
  5. 本券為無償取得性質,不得轉售,恕無法兌換現金、找零或要求更換為其他商品。
  6. 胡同燒肉保留活動更改及最終解釋權。




 

活動獎項使用說明


《刮刮卡》頭獎【易遊網旅遊券】使用方式:

  • 得獎者可憑旅遊旅遊券依所得獎項金額能兌換(易遊網旅行社-國際機票、行程、訂房…等產品)
  • 國際機票兌換補充說明:廉價航空與包機除外,旅遊券無法折抵稅金,若機票單價過低則需補齊稅金差。不適用易遊網官網機票有位最低價訂票系統,僅能透過專人訂票折抵使用。
  • 國外⼂國內訂房兌換補充說明:限易遊網網站訂房網站內可搜出來配合之飯店或民宿,若無合約則無法訂購。
  • 國外行程兌換補充說明:限易遊網旅行社包裝國外團體旅遊,易遊網網站包裝機+酒行程(票券不適用於國外機+酒自由配,聯營行程,航空假期,包機行程)
  • 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旅遊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 本獎項將以易遊網旅行社等值旅遊券贈出,每張旅遊券限乙次兌換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抵用時恕無法找零,且不得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恕無法退換。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 易遊網旅遊券正本 (影本無效)可兌換台灣易遊網旅遊之國內外旅遊商品,包含國內外團體行程、自由行行程、國內外機票、國內外訂房等,詳細旅遊商品內容及費用請參閱易遊網旅遊官網。如選擇之旅遊商品價格高於本券價值時,須由兌獎人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本券價值時,恕不退差價。
  • 旅遊券不得經由其他旅行同業報名參團。
  • 此旅遊券已開立旅行社專用收據「代收轉付」,兌換時不再另開立收據;惟補差額部分仍將開立「代收轉付」予客戶。
  • 本旅遊券採無記名式,兌獎人應妥善保管本旅遊券,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旅遊券之占有, 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
  • 本活動係主辦單位委由易遊網旅行社辦理,得獎者應自行與易遊網旅行社服務專員聯繫。本券兌換後如造成商品之糾紛時,與主辦單位無關。 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 詳細使用規範依旅遊券上條款為主。
  • 本旅遊券拿到後請盡快使用完畢,遺失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

 

《刮刮卡》二獎【胡同美食券】使用方式:

1. 本券需蓋橘焱胡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禮券專用章始生效。

2. 本券適用品牌:胡同燒肉(台灣地區)/胡同裏燒肉/3ぎ四代目菊/一幻拉麵(台灣地區)/台北鳥喜/一 

    牛楽/焱の挽肉/天婦羅杉村。

3. 本券僅限於實體街邊店與飯店門市,部分百貨門市不適用,請上官網https://www.gyen.com.tw 

   【最新消息】▶【票券專區】查詢公告。

4. 本券可用於消費店內所有商品(以原價抵用,服務費另計),但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

5. 本券於發售時開立統一發票,兌換商品時不再開立統一發票。

6. 不可與信用卡折扣及店內優惠活動並行使用。

7. 偽造、影印、塗改本券均屬無效;偽造或塗改本券,依法究辦。

8. 本券售出概不退還,若遺失、被竊、損毀等,恕不掛失及補發。

9. 本商品禮券無使用期限。「本禮券由臺灣新光商業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以禮券原始出售價格

    為限,保證期間自中華民國115年6月1日起至116年6月1日止,於前開保證期間屆滿後,自動

    解除全部保證責任。」

10. 橘焱胡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保有隨時修改內容與最終解釋權。

11. 本券使用若有任何疑問,請於週一~週五 09:00 AM ~ 05:00 PM 洽服務電話:02-2218-9868。


 

活動獎項使用說明


《刮刮卡》頭獎【易遊網旅遊券】使用方式:

  • 得獎者可憑旅遊旅遊券依所得獎項金額能兌換(易遊網旅行社-國際機票、行程、訂房…等產品)
  • 國際機票兌換補充說明:廉價航空與包機除外,旅遊券無法折抵稅金,若機票單價過低則需補齊稅金差。不適用易遊網官網機票有位最低價訂票系統,僅能透過專人訂票折抵使用。
  • 國外⼂國內訂房兌換補充說明:限易遊網網站訂房網站內可搜出來配合之飯店或民宿,若無合約則無法訂購。
  • 國外行程兌換補充說明:限易遊網旅行社包裝國外團體旅遊,易遊網網站包裝機+酒行程(票券不適用於國外機+酒自由配,聯營行程,航空假期,包機行程)
  • 有關航班延誤、取消或酒店房間入住等問題,必須根據航空公司及酒店之指引,旅遊獎項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就上述情況負上任何責任。
  • 本獎項將以易遊網旅行社等值旅遊券贈出,每張旅遊券限乙次兌換完畢不可分次使用,抵用時恕無法找零,且不得折換現金,一經使用後恕無法退換。亦嚴禁在網路或其他市場公開販賣。
  • 易遊網旅遊券正本 (影本無效)可兌換台灣易遊網旅遊之國內外旅遊商品,包含國內外團體行程、自由行行程、國內外機票、國內外訂房等,詳細旅遊商品內容及費用請參閱易遊網旅遊官網。如選擇之旅遊商品價格高於本券價值時,須由兌獎人自行補足差額,如低於本券價值時,恕不退差價。
  • 旅遊券不得經由其他旅行同業報名參團。
  • 此旅遊券已開立旅行社專用收據「代收轉付」,兌換時不再另開立收據;惟補差額部分仍將開立「代收轉付」予客戶。
  • 本旅遊券採無記名式,兌獎人應妥善保管本旅遊券,若有遺失、被竊、毀損或喪失旅遊券之占有, 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
  • 本活動係主辦單位委由易遊網旅行社辦理,得獎者應自行與易遊網旅行社服務專員聯繫。本券兌換後如造成商品之糾紛時,與主辦單位無關。 得獎者同意主辦單位無需為此負任何責任。亦不再另行補發。
  • 詳細使用規範依旅遊券上條款為主。
  • 本旅遊券拿到後請盡快使用完畢,遺失恕無法補發,亦不得要求補償。

 

《刮刮卡》二獎【胡同美食券】使用方式:

1. 本券需蓋橘焱胡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禮券專用章始生效。

2. 本券適用品牌:胡同燒肉(台灣地區)/胡同裏燒肉/3ぎ四代目菊/一幻拉麵(台灣地區)/台北鳥喜/一 

    牛楽/焱の挽肉/天婦羅杉村。

3. 本券僅限於實體街邊店與飯店門市,部分百貨門市不適用,請上官網https://www.gyen.com.tw 

   【最新消息】▶【票券專區】查詢公告。

4. 本券可用於消費店內所有商品(以原價抵用,服務費另計),但不得兌換現金或找零。

5. 本券於發售時開立統一發票,兌換商品時不再開立統一發票。

6. 不可與信用卡折扣及店內優惠活動並行使用。

7. 偽造、影印、塗改本券均屬無效;偽造或塗改本券,依法究辦。

8. 本券售出概不退還,若遺失、被竊、損毀等,恕不掛失及補發。

9. 本商品禮券無使用期限。「本禮券由臺灣新光商業銀行提供足額履約保證,以禮券原始出售價格

    為限,保證期間自中華民國115年6月1日起至116年6月1日止,於前開保證期間屆滿後,自動

    解除全部保證責任。」

10. 橘焱胡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保有隨時修改內容與最終解釋權。

11. 本券使用若有任何疑問,請於週一~週五 09:00 AM ~ 05:00 PM 洽服務電話:02-2218-9868。


 

兌獎流程


  • 兌獎收件截止時間:2026年07月10日(以郵戳為憑)。
  • 領獎確認書:《刮刮卡》頭獎、二獎領獎確認書連結:  https://reurl.cc/grZ2vz 
  • 其他兌獎說明:
    1. 所有兌獎憑證須經主辦單位檢核並以主辦單位審核為準;若中獎憑證與系統所登錄不符,或任何不完整、損毀、偽造、經改動的、複製或超過兌換期限的刮刮卡均視為無效,主辦單位有權取消相關中獎者之兌獎資格。
    2. 《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為避免因遺漏訊息等因素使中獎者喪失中獎權益,請參加者務必至活動網站查詢中獎名單。中獎者仍需依兌獎流程寄回兌獎資料,如中獎憑證經活動小組審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者,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不另行通知,不得有異議。
    3. 中獎刮刮卡正本為領獎憑證,一旦經寄交主辦單位兌領獎項並簽署得獎領據後,概不得要求退還,中獎者不得異議(刮刮卡正本經兌獎無誤後將全數歸檔,恕不退還)。
    4. 兌獎憑證寄回時,請妥善保留寄件單據,若因郵務關係造成信件遺失或延遲,請自行與投遞單位洽詢查證,主辦單位恕難負責。
    5. 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若未滿18足歲,除中獎者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需另附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協同辦理領獎及一切相關手續方能領獎。
    6. 依所得稅法規定,中獎價值在NT$1,001元(含)以上者,需繳交身分證正反面影本供報稅使用,年度報稅時將計入個人所得。中獎價值在NT$20,001(含)元以上者,依法需繳交10%稅金。中獎者若非境內設籍之國人(即在境內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中獎者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稅。若中獎者不願先行繳納本項稅金,視同放棄兌獎資格,且不得異議。財政部臺北國稅局實施「憑單無紙化」,自2014年起所得稅各式憑單符合一定情形者,憑單填發單位如期向國稅局辦理憑單申報後,原則上免寄發憑單給納稅義務人。中獎者需於隔年5月底前完成申報。
    7. 中獎者資料經審核無誤後,頭獎、二獎獎項將於2026年08月14日前寄送完成。
    8. 獎品寄送地區僅限為台灣、金門、澎湖、馬祖地區,主辦單位恕不處理郵寄獎項至海外地區之事宜。
    9. 本公司依得獎者提供之地址寄送獎項,如因個人因素導致寄送二次均無法順利送交,得獎者將被視為自動放棄兌獎權益,主辦單位將不再另行配送。未收到獎項或是獎項收到有問題者,請於2026年08月28日前來電,逾期視同獎項收件無誤。
    10. 活動詳情以主辦單位公告為準,或洽活動客服專線02-25171326#22,服務時間週一~週五10:00~17:00 (國定例假日恕不提供接聽服務)。
    11. 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本活動之準據法以活動舉辦地之法令為準,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依法解釋之。


 

注意事項


  1. 本次活動主辦單位為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協辦單位:尚藍資訊股份有限公司、橘焱胡同國際股份有限公司。主辦單位、活動協辦機構及配合廠商之員工均不得參加本活動,以示公允。
  2. 本活動注意事項已載明在活動網頁中,參加者填寫並送出資料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即視同接受本活動辦法之相關規範。如有違反之情事,主辦單位得取消其中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3. 參加者同意所有參加者所留存或產生之任何參與活動的資料及記錄,皆以主辦單位的電腦系統與時間的紀錄為主,如有任何因電腦、網路、電話、技術或不可歸責於主辦單位之事由,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延遲、遺失、錯誤、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主辦單位不負任何法律責任,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
  4. 為避免因遺漏訊息等因素使中獎者喪失中獎權益,請參加者務必至活動平台查詢中獎名單,如逾期未提供中獎相關資料或相關資料經查驗不符資格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不得異議。請檢視手機內有無啟動過濾簡訊功能。部分電信業者提供的「拒收企業簡訊」功能,也可能導致無法正常接收簡訊,各家電信商的查詢及關閉流程可能不同,如需查詢、關閉此功能請自行洽詢所屬電信商。
  5. 參加者填寫或提出之資料應屬真實、正確且未冒用或盜用他人資料,如有不實或不正確資訊導致主辦單位無法連絡參加者,則視同放棄兌換資格,主辦單位無需負任何責任;倘有損害主辦單位或其他任何第三人之行為,參加者尚應就此負一切民、刑事責任。
  6. 個人資料運用告知事項
     主辦單位向參加者蒐集個人資料時,已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以下稱個資法)第八條第一項規定告知參加者下列事項:
     (1) 蒐集機關名稱:香港商可口可樂有限公司台灣分公司及英屬維京群島商太古食品(股)公司台灣分公司。
     (2) 蒐集之目的:A.依法定義務所進行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B.契約、類似契約或其他法律關係管理之事務;C.消費者客戶管理與服務、消費者保護、商業與技術資訊、帳務管理及債權交易業務;D.資(通)訊與資料庫管理、資通安全與管理、調查、統計與研究分析;E.其他經營合於營業登記項目或組織章程所定之業務。
  7.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及方式
     (1) 對象:主辦單位(含受主辦單位委託處理服務事務之機構或個人)、參加者所同意之對象、與主辦單位合作推廣本服務之公司。
     (2) 方式:符合個人資料保護相關法令以自動化機器或某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8. 依據個資法第三條規定,參加者就主辦單位保有參加者之個人資料得行使下列權利:
     (1) 得向主辦單位請求補充或更正,惟依個資法施行細則第十九條規定,參加者應適當釋明其原因及事實;
     (2) 主辦單位如有違反個資法規定蒐集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四項規定,參加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蒐集;
     (3)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個人資料正確性有爭議者,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停止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主辦單位因執行本次活動或業務所必須並註明某爭議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4) 依個資法第十一條第三項規定,個人資料蒐集之特定目的消失或期限屆滿時,得向主辦單位請求刪除、停止處理或利用參加者之個人資料。惟依該項但書規定,主辦單位因執行本次活動或業務所必須或經參加者書面同意者,不在此限;
     (5) 參加者如欲行使上述個資法第三條規定之各項權利,有關如何行使之方式得向主辦單位查詢。
  9. 參加者得自由選擇是否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及類別,惟參加者所拒絕提供之個人資料及類別,如果是參與活動所需之資料及類別,主辦單位可能無法進行本次活動必要之審核或作業而無法提供參加者相關活動或服務或活動獎項。
  10. 參加者已受主辦單位告知且充分知悉本活動之一切相關條款所載之內容,並同意主辦單位提供各項業務或服務的相關訊息,以及寄送各項業務之行銷或優惠活動訊息。
  11. 主辦單位有權檢視參加者之活動參與行為是否涉嫌(及)人為操作(弄)、蓄意偽造、短時間異常多筆參與行為、透過任何電腦程式參與活動、詐欺或以任何其他不正當的方式意圖以進行不實或虛偽活動參與行為,參加者因上述情形所獲得之活動資格及獎項,主辦單位有權要求參加者出示購買或消費之相關憑證,且保有取消得獎資格的權利,並得追回獎品及對有關活動破壞人員提起相關訴訟。
  12. 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如遇不可抗力之因素,主辦單位保留修改活動與獎項細節的權利,無須事前通知,並有權對本活動所有事宜作解釋或裁決。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主辦單位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本活動之準據法以活動舉辦地之法令為準,如有任何未盡事宜均由主辦單位依法解釋之。
  13.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項之後果概無須負責,參加者須同意遵守各奬項供應商所列有關獎項之各項條款及細則,倘若發生產品瑕疵及相關保固問題,均由該奬項供應商維修與保固。
  14. 除非法律另有要求,主辦單位不負責活動獎項/服務之品質或適用性,亦不會對任何人因使用活動獎項/服務而受傷或損失負責任。如對有關活動獎項或服務有任何爭議或投訴,客戶應直接聯絡有關供應商。所有活動獎項或服務之使用須受有關供應商所訂定之條款及細則約束(如適用)。
  15. 參加者同意主辦單位對所有因領取或使用獎項之後果概無須負責,參加者須同意遵守各奬項供應商所列有關獎項之各項條款及細則。
  16. 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將視為同意接受本活動所有內容及細則之規範,如有違反本活動注意事項之行為,活動小組得取消其兌換及抽獎資格,並對於任何破壞本活動之行為提起相關訴訟。
  17. 本活動網頁之所有內容由主辦單位擁有所有版權,未經許可,不可抄襲、拷貝與複製相關圖片與文字,否則將提起相關訴訟。
  18. 主辦單位且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以維護參加者權益。參加者並授權主辦單位公開公佈部分姓名。
  19. 主辦單位保留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之權利,並保有最終釋義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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