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期間
2023年11月29日00:00起至2023年12月26日23:59結束。(以主辦單位電腦系統時間為主)
活動辦法
凡於活動期間至全家便利商店單筆發票購買可口可樂系列汽水500ml/600ml任2瓶,並於活動網站登錄發票,就有機會抽中限量好禮!同步加價購$279元亦可獲得限量可口可樂音樂盒。
活動品項
「可口可樂」、「可口可樂Zero Sugar」、「可口可樂」纖維+600mL系列寶特瓶
「雪碧」、「雪碧」無糖 600mL系列寶特瓶
「OOHA」氣泡飲寶特瓶500mL (檸檬蜂蜜口味/水蜜桃烏龍口味/柚子海鹽口味)
「美粒果」零加糖鮮果蘇打系列寶特瓶500 mL (葡萄蘇打/蘋果蘇打)
活動獎項
頭獎: iPhone 15 Pro 128G/6.1吋 乙台 (參考市值$36,900),共3名
二獎:「可口可樂」雙口IH爐 乙份(參考市值$4,680),共5名
※獎項以實品為準,恕不挑色
活動須知
- 每張發票僅限中獎乙次,同張發票重複回傳仍以乙次計算;抽獎資格以符合活動條件的發票張數計算,如同張發票購買多瓶商品仍為乙次抽獎資格,不重複中獎。發票之購買日期及活動登錄皆需在活動期間內方符合參加標準,不限當日登錄。
- 發票號碼一經登錄後,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取消或刪除,請保留發票正本跟明細以便兌獎。
- 本活動參加之發票不含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發票(即不包含有開立統編之發票)。
- 本活動限持身分證者參加,參加者必須年滿13足歲。若未滿18足歲,則需要其法定理人同意
- 兌獎發票開立時間必須在登錄參加抽獎時間之前,如不符上述之規定,將判定喪失得獎資格。
- 發票正本跟明細為兌獎憑證,請務必保留正本中獎發票以便兌獎(中獎發票須符合活動辦法指定購買期間及品項)。
- 《中獎通知/公布/簡訊》等皆非中獎憑證依據,中獎者仍需依兌獎流程寄回兌獎資料,如中獎憑證經活動小組審核後不符合活動規範者,視同不符合兌獎資格,不得有異議。
- 本活動將透過手機簡訊發送中獎通知,發送次數以乙次為上限,若因個人因素無法確實接收者,主辦單位恕不補發。請檢視手機內有無啟動過濾簡訊功能,部分電信業者提供的「拒收企業簡訊」功能,也可能導致無法正常接收簡訊,各家電信商的查詢及關閉流程可能不同,如需查詢、關閉此功能請自行洽詢所屬電信商。
- 為避免因遺漏訊息等因素使中獎者喪失中獎權益,請參加者務必至活動平台查詢中獎名單。如逾期未提供中獎相關資料或相關資料經查驗不符資格者,主辦單位將取消其中獎資格,不得異議。
- 中獎者若寄回之發票經檢核非《所屬中獎通路》發票,視同不符合活動資格,請於參加前確認是否符合活動參與通路,以免影響您的中獎權益。
- 因各項狀況而不符領獎資格者或自主放棄得獎者,從缺之名額主辦單位不另行重抽。